im电竞官网:詹姆斯受伤缺席,洛杉矶湖人队面临考验

admin 2个月前 (10-24) CBA 16 0

  作者: Beenish Ahmed现为 ThinkProgress 报道国际事务。

  翻译和整理:留学兔子

  “枪击事件发生后,人群走上街头投掷酒瓶、石块。他们砸碎橱窗,打砸抢掠。近年来,贫民区频繁发生这样的暴力事件,也是意料之中。”

  是不是听起应景?但实际上,以上的情景却是来自于1964年刊登在《纽约时报》上的《警方触怒贫民区》(Police the Target of Ghetto Wrath)的文章,显然已是半个世纪之前的往事。骚乱的起因,是一名休班警察在纽约曼哈顿枪杀了一位十五岁少年,这位少年名叫詹姆斯·鲍威尔(James Powell),这个少年是一位黑人,而警察是白人。

  枪击事件发生前,鲍威尔和他的朋友们在一栋公寓楼附近游荡,遭到公寓管理员用浇水管驱赶,双方因此起了争执。当时正在休班的的纽约市警察局警官托马斯·R·吉利根(Thomas R. Gilligan)迅速参与了此事。尽管事件细节已不可考,但可以确定的是,他最终开了三枪:第一枪是警告,第二枪击中了鲍威尔的臂动脉,最后一枪击中了胸膛,刺破了他的肺,将其置于死地。少年的葬礼结束几小时后,《纽约时报》是这样描述

  “几千名黑人上街暴动,穿过哈莱姆市中心”。

  在 “哈莱姆暴乱” 中,有1人丧生,超过125人受伤,约500人被逮捕,近700家店铺被摧毁。其后,六十年代诸多与詹姆斯·鲍威尔遭遇相似的人,而由此类事件引发的暴乱更是不计其数。

  很多人会在夭折的詹姆斯·鲍威尔身上看到特雷沃恩·马丁(Trayvon Martin)、泰米尔·赖斯(Tamir Rice)、迈克尔·布朗(Michael Brown)、艾瑞克·加纳(Eric Garner)以及弗雷迪·格雷(Freddie Gray)这些最近种族冲突事件主角的影子。与格雷案有关的六名警察现在正面临刑事起诉,但是至始至终,警察败诉的结果并不常见:

  1964年9月,吉利根被陪审团判定无罪。尽管目击证人证明鲍威尔当时只是手握一瓶啤酒,而不是像警官所宣称的那样手持刀具,无罪判决依旧维持原状。

  在詹姆斯·鲍威尔案之前,还有一起 “哈莱姆六人”(Harlem Six)案。1964年年初,有六名黑人为一群掀翻了水果摊的孩子抗议,即使水果店店主都已经声明黑人们与此事无关,这六人依然被警察逮捕,还被施以拳脚。这样的事情,一直在发生。

  美国警方对黑人的暴力史已经大白于天下,而这一切都与美国人在高中课本上书写的历史大相迳庭。美国人课本里的民权运动,是激动人心的演讲和沉默不语的游行;然而现实社会,期待着美好未来的黑人同胞却在被当街枪杀:这种待遇,并非因为他们使用了暴力或者大声游行,只因他们是年轻的黑人,活在破败的承诺之中。

  俄亥俄威斯理大学的迈克尔·W·弗莱姆(Michael W. Flamm)教授正在写作一部关于1964年哈莱姆暴乱的书,他说:“鲍威尔枪击案是一起决定性的事件,美国的监狱爆发危机就是因为此案引发的” 弗莱姆还补充,枪击案以及随后的骚乱事件,促使约翰逊总统借施行 “向犯罪开战”(War on Crime)法案之机,颁布了更为严苛的刑法条款,进而更加激化了警方与非裔美国人之间的矛盾。

  从鲍威尔案到格雷案的这51年间,最为明显改变也许是词语上的。“黑人” 如今被称为 “非裔美国人”,“贫民区” 现在已经变成 “城区”(urban areas)和 “内城”(inner city)。1964年,《纽约时报》的措辞还是 “示威游行演变为一场暴乱”,甚至还要强调这场暴乱是 “由集会引起”。而现在,媒体对于是否该将这场抗议活动称作 “@暴乱、@起义,或是 @骚乱” 犹豫不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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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毕竟,这可是在反对“一名无辜青年惨遭杀戮的暴行”啊。至于前面为什么要加个 “@”,请别问我。

  我得承认,我自己也是通过新媒体时代的社交方法(在线)获取了詹姆斯·鲍威尔案的相关信息。回溯去年11月,达伦·威尔森(Darren Wilson)在弗格森的迈克尔·布朗枪杀案中被判无罪的那个晚上。

  “至关重要的,我们是一个建立在法治之上的国家。”

  判决宣布后,奥巴马总统在电视讲话中这样说道。“这个决定只有大陪审团能做,我们必须接受这一点。有些美国人赞成这个结果,有些美国人对此失望至极,甚至无比愤怒。这些反应我们都可以理解。但我要与迈克尔的双亲一道,请求反对此决定的人们保持冷静。”

  就在此时,我在微博上看到有人引用了文学家詹姆斯·鲍德温(James Baldwin)的一段话;上个世纪,他为种族问题写下了不少洞彻而有力的文章。这段话是这样说的:

  “每一次发生贫民区暴动时,上流社会都会发出 ‘尊重法律’ 的虚伪呼吁。这种腔调是如此可憎,因为法律本该是我的仆人,而不是我的主人,更不该是虐待我的人,杀死我的人。以美国黑人如今的社会地位,要我们尊重法律,无异于让我们放弃自尊。”

  在奥巴马继续喋喋不休的时候,我搜了一下鲍德温的这句话,找到了一篇他发表在1966年七月《民族》(The Nation)杂志上的 一篇文章。从此,这位作者的话就一直萦绕在我脑中 —— 因为一直以来,类似于詹姆斯·鲍威尔案的事件频繁见诸报端;而最近,人们又在为弗雷迪·格雷之死引发的巴尔的摩骚乱而大声疾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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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当有人手握撬棍,准备撬开房门进去抢掠时,他们并不是在抗议什么,” 奥巴马如是说道。“他们不是在表达自己的观点,他们只是在偷盗。当他们烧毁一幢大楼时,他们犯下的是纵火罪。他们是在破坏自己家园的商业和机遇,是在剥夺附近人们的工作和机遇。”

  而对于如何控制哈莱姆不断发酵的不满情绪与动乱,当年鲍德温在与华府官员的谈话中也曾提到过这些 “机遇”。“我会发现,也在试图耐心解释,为什么美国黑人无法成为劳动市场的一部分;他们的工作,几乎都是那些最下贱、最粗重的。而这些工作岗位正在被自动化机器所取代。” 这位土生土长的哈莱姆人写道。“而且,黑人们的教育条件,不论南北,几乎仍然都是被隔离的。也就是说,他们从生到死都被安放在一个低人一等的位置上,学习着这个地位上 ‘应该有’ 的举止。而日后要彻底改变这些,是非常困难的。”

  “因此即使有的机遇,由于以上的原因,真正能把握住这些机遇的也是极少数;还有一个原因在于,不论什么人种和肤色,那些愿意冒着疯狂和心碎的危险去追求几近不可能机会的人,也总是极少数。”

  现在看来,至少奥巴马在对巴尔的摩抗议的言论中勉强承认了这些事实:

  “我们不要再自欺欺人,以为体制是公平的;我们不要再自欺欺人,以为一切都安然无恙;我们不要再自欺欺人,以为我走过的这条艰难之路,任何人只要足够努力,也一样能够走过。”

  奥巴马本人正是鲍德温所说的 “有色人种中极少数” 的典型例子,他成功地完成了这个几乎不可能的任务。但即便如此,他自己早年间所经历的不公,在如今他的最后一个总统任期中也依旧存在。

  鲍德温也获得了成功。他拥有小说家、诗人、剧作家和散文家的头衔;他的短文集《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》(Nobody Knows My Name)也是畅销书,销量逾百万。但他也没能躲开那些充满种族色彩的鄙陋目光,即使是移居巴黎以后,他也写下了这样的文字:“不论是我,或是我的家人,都没有完全离开 ‘那种环境’。”

  “这也意味着,” 他继续写道,“我以我的血肉铭记,那些黑暗的日子,我最亲爱的人承载的那些创伤,恃强凌弱者带来的那些惊雷与烈火,被唾面侮辱的那种惊恐畏惧。我知道他们是什么样子,那些双眼漆黑的人,匍匐在地的人,委身于最底层的人。”

  “我亲眼见证,也亲身忍受过警方的暴虐,不止一次 —— 但当然了,我无法为自己证明,” 鲍德温写道。“我无法证明,因为警察局自己监督自己,只对自己负责。”

  鲍德温呼吁开放警方外部监督,呼吁对犯罪指控进行正式审判,而非陪审团裁决,这些呼吁至今余音绕梁,但也常被忽视。因此,当马里兰州检察长玛丽莲·J·莫斯比(Marilyn J. Mosby)在周五宣布将起诉六名非法逮捕弗雷迪·格雷的巴尔的摩警察时,旁观者们一片欢呼(六名警察中,有一人甚至面临二级谋杀指控)。

  莫斯比呼吁那些身在巴尔的摩,以及全美各地的示威者们保持冷静。诚然,这个请求已经被政府官员们提起了太多次,不论他们的肤色如何。但至少,她展示出了重整法律的决心 —— 正如詹姆斯·鲍德温所言,法律是仆人,而不是主人。

  “致这座城市里的年轻人:我会以你们之名,寻求正义,” 莫斯比在新闻发布会上如此表示。“此刻意义重大。此刻属于你们。作为年轻人,我们的机会就在此刻。”

留学兔子

牛津大学MBA

  出生在海岛小镇玉环,求学在杭外,毕业香港中文的新闻学院。后就读牛津大学的MBA管理学硕士;伦敦教育局、英国文化大使馆“100位英伦校友”之一。现在随家人定居于浙江杭州。在教育行业执教5年时光,管过学校,做过校长,当过记者,教育女性观察者。

  所授学生遍及北大,牛津,哥伦比亚大学,纽约大学,多伦多大学。喜欢年轻人,喜欢植物、气球和冰淇淋,感念,生命的每一段时光。

  2016年,留学兔子和她的一位牛津学长,两位常青藤大学前任招生官,三位现任招生官,以及众多的大学生朋友们,创办了“棉心教育”和“留学兔子”两个微信平台,将继续为中国的很多留学家庭,送去第一手的留学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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